L4:繼承者們2/土地變更/桃園土地變更
Q:誰是繼承人?
85年小林和小英結婚
86年生了小小林
105年小林過世了
107年小林的阿爸老林也走了,留下遺產5分農地
請問:誰是繼承人?怎麼分?
到底是小英?還是小小林?還是兩人都是?
農大希望你自己找答案,在課堂上,這一題有80%頭昏腦脹,難道是愈簡單愈困難!
2 白話文是: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阿爸),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就由這個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代位繼承他的應繼分。。
3.真實情況是:
阿公有一甲農地,原本想以後就留給阿爸。但天有不測風雲,阿爸卻比阿公先走一步,所以,當阿公百年之後,孫子可以代替阿爸,繼承這一甲農地,這就是 #代位繼承
2. 白話文是:
老林走後留下5分地遺產,應該由小林繼承。但小林一直不去辦繼承登記。不料小林也走了,那個5分地就變成小英&小小林再轉繼承下來
3.最常見的問題:
再轉繼承人不願申報或繳納遺產稅者,得准由其他繼承人(申請人)檢附被繼承人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辦理與再轉繼承人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惟登記機關應於未會同申請登記之再轉繼承人之登記簿所有權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未繳清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並將該再轉繼承人所繼承之不動產資料移送國稅局依法核定並追繳其遺產稅
4.故事這樣發生的:
●老張死後留下8分地,有3個小孩(大明、中明、小明)可繼承。但3兄弟為遺產分配爭持不下,就不去申請遺產&辦繼承登記。20年過去了,小明也走了(又有3個孫子)、中明又走了(又有3個孫子)。等到這8分地收到地政列管通知,大明才緊張的去找侄子們辦繼承,但:大家到底該如何分配?有某個侄子不爽大伯,又拒絕辦理繼承登記,怎辦?
大家自己找答案吧!
Q:已經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的不動產,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的話,會怎麼樣?
A: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儲存於專戶,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無繼承人申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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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桃園地政、屏東地政、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地方法院、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