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1:分管契約這麼神奇?/地政士推薦/桃園地政士推薦
▲農地的萬年困擾》不分割直到不能割
●87年趙錢孫李4人買下1900坪農地
(各持分1/4),預計部分土地蓋廠房、
部分蓋農舍:
●88年工廠開始籌備,孫李因資金因
素退出股東,但保留土地持分。
●89正式興建工廠,4人達成協議,
同意趙錢工廠蓋在土地左邊。
土地右邊留給孫李蓋農舍
●95年老孫持分遭法拍由老周得標
●101年老李過世,有4個繼承人
(每人持分1/16)
●103年起,老周想把持分賣掉&小李們
想分割,7個共有人開始協商,但受限
於法規無法分割及買賣條件無法協議,
漸有爭執
Q1:若買下老周持分,因無法申請農用證明,需120萬增值稅,怎辦?
Q2:是否能用文字方式把協議永久有效?就算將來任何人持分買賣也不受影響?
Q3:改善計畫要地主全體同意書,怎麼辦?
▲只有 #分管契約 可以救大家:
●持分買賣‧省下 100 萬增值稅 !
分之土地確為其分管,並附具分管區域之地籍圖,且標明其分管之位置。如其違規面積小於或等於切結人應有持分面積,則未違規部分得以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讓地主們的約定永遠有效 !共有之分管契約經登記,完成公示程序,則繼受人受其規範。
▲學到知識,運用經驗,完成實務每個案件都是獨立case,看起來很像,作起來又差異很大,為何?
專業&經驗,讓我們找到困難的突破點,真實的面對個案,才能悠遊法規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