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5:寺廟變更第一集:神明住哪裡?/代書事務所推薦/桃園代書事務所推薦
寺廟用地變更・第一集》神明要買那種地?
買錯地、用錯方式買地? 幫你踏出成功的關鍵一小步….
●政府希望神明安座在這裏
1.都市計畫外容許宗教建築之用地為:
①甲種建築用地
②乙種建築用地
③丙種建築用地
④遊憩用地
⑤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都市計畫內容許宗教建築之分區使用為︰
①住宅區
②商業區
③宗教專用區
④風景區
#寺廟用地變更 的意義
其中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就是由農地變更而來。80%是《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風景區農業用地》變更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絕對不行!
▲有看出其中的眉角嗎?這也是很多土地公廟無法寺廟登記的原因
●神明怎麼買土地
在未辦 #寺廟登記 前,神明無法自己買土地,必須借助信徒的幫忙,有2種方式:
<1>正確方式》信徒大聲說:地不是我的
(1)法源
土地登記規則#104:法人或寺廟在未完成法人設立登記或寺廟登記前,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他項權利者,得提出協議書,以其籌備人公推之代表人名義申請登記。其代表人應表明身分及承受原因。
(2)實務作法
就是信徒去買土地,土地登記時,要跟地政說清楚:【我是幫神明買土地而已,等 #寺廟登記 完成我就會把土地還給神明】。就這麼簡單,你只是神明的買地特使。
(3)優點
現在、未來,一切都會很簡便,並且不會衍生將來再過戶的天價增值稅&贈與稅。因為,你早就跟地政表明【我買地是為了蓋廟&神明才是地主】
<2>最常見、最錯誤的方式》#借名登記
(1)法源
農發條例#33:私法人不能承受耕地
農發條例#37: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實務錯法
(3)缺點
土地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所以,這一些土地在地政眼中,一定不是神明的。將來就必須用買賣移轉or贈與移轉的方式給廟方,天價的增值稅&贈與稅,你會嚇到暈倒,讓寺廟合法化的過程難上加難。因為,你沒跟地政表明【我買地是為了蓋廟&神明才是地主】
寺廟用地變更・第一集》神明要買那種地?
寺廟用地變更・第二集》興辦事業計畫,是什麼?(見110年12/08)
寺廟用地變更・第三集》當神明成為地主,寺廟合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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